1.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2.为代工铺路?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3.中汽协“拍了拍”你:来看看新版“双积分”政策独家解读

4.2020年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什么

5.鼓励“换电”、补贴30万元以内车型 ……详解2020新能源补贴新政

6.报告丨解读2020年5月汽车行业重点政策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20-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为代工铺路?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在汽车市场向头部企业聚集,造车新势力崛起,车市寒冬持续,外资开始在华建立独资企业的背景下,中国汽车产业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原有的政策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于新的市场发展。从2018年开始,汽车产业政策进入快速调整的时期,政策的风吹草动都受到行业人士的密切关注。

2020年各大车企复工之际,汽车产业就迎来了政策变动:工信部发布了《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图1?工信部发布《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修改稿修改了什么?

本次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改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将原文件第五款第三条与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第一项中“设计开发能力”改为了“技术保障能力”。相应的第29,30,31条对于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也随之删除。

修改的含义十分明显,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无需具备设计开发能力,转而强调技术保障能力,强调保障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检测能力。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开始变得名副其实,只管生产,不管设计开发。

这是典型的对纯制造企业,或者说代工厂的要求,也正是在针对国内汽车产能重组,造车新势力崛起以及外资品牌入华的背景下设计与制造分离的情况做出的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政策的精神实际上与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是存在一定冲突的。

在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中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有如下规定。

图2?《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新建纯电动项目要求

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依然强调企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实力,而在《修改稿》中,完全摒弃了对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这显示了一年来在政策制定方面已经出现了一定的调整和转变。

不仅仅是代工,《修改稿》对产业起到积极作用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信号,这意味着汽车的设计研发与生产可以分离,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可能如同今天的手机产业一样,出现品牌商与制造商普遍分离的情况,汽车产业格局将产生巨大的变化。

因此很多人认为,《修改稿》很可能是为汽车代工体系的打前哨。此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工信部承认了“汽车代工”的合法地位,那么新的《修改稿》则是从新企业的角度,对汽车代工体系进行了完善。

图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份《修改稿》扮演了多个身份,对造车新势力、外资品牌、落后产能企业等不同的产业参与者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造车新势力的星

首先恭喜的就是造车新势力,以及想进入汽车行业的高科技企业们。

近年来,大量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进入汽车产业,成为了所谓的“造车新势力”,并引进了大量科技企业产业的思维,“汽车代工”就是其中的一种。很多造车新势力难以获得生产资质,同时汽车制造业是个重资产行业,建设厂房、生产线等需要投入大量的,用代工的方式,既可以绕开生产资质的限制,也可以避免重资产的负担,对于资金有限的造车新势力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平台化、模块化成为汽车产业的趋势,汽车产业大规模代工的土壤已经开始形成。

在未来,造车新势力可能将扮演品牌商的角色,生产制造乃至研发设计都可能外包出去。

《修改稿》的发布,意味着承认纯汽车制造企业的合法身份,另一层含义则是承认纯方案设计方、品牌方的合法身份。华为、腾讯、阿里、百度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入“造车新势力”的行列,推出自有品牌汽车而无需大费周章地投资建设厂房和生产线,这将大大有利于社会资本的流入和其他领域企业跨界进入汽车领域。

图4?微笑曲线

落后产能的催命符

那么,由谁来承当这个代工厂的角色?

目前来看,首选产能利用率过低甚至是濒临倒闭的传统车企们。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根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精神,要将淘汰落后汽车产能,将产能向优势区域集中,这些产能利用率过低的汽车企业一定程度上就是要被淘汰的“落后产能”。

另一方面,产能利用率低的原因自然是市场表现不好,在中国,市场表现不好的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产品质量不好,生产管理水平差。造车新势力为何要选择一个生产管理水平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来充当代工厂,生产自己的产品?

能够进入代工体系的企业,必须是设备、生产、管理均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与其花费大力气改造一个旧企业,可能不如建立一个符合市场要求的新企业。因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其背后的代工体系绝对不是将被淘汰的落后产能的救命稻草,反而是一道催命符!既定的产能清理路线并不会改变,反而将利用新的企业加快产能替代的速度。

外资独资品牌的“准生证”

除了造车新势力之外,还有一个获利者,那就是外资品牌。

长期以来,国内汽车产业“市场换技术”的政策一直被诟病不已,市场被拿走了,技术却没换来。“没有德国工程师的允许,中国工程师不能改动一个螺丝钉”的故事也被广为传播,引为笑谈。隐藏在故事背后的,是外资厂商并不愿意把技术轻易地让渡给中方,毕竟谁会想在本已拥挤的市场上再多一个竞争对手?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苏联老大哥,可以毫无保留地将本国整套工业体系援助给他国。

面对对技术如饥似渴的中方合作伙伴,外资品牌很难不在心里多几层顾虑。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开放,股比限制政策按着时间表逐步取消,外资车企们又面临着新的问题:在股比限制完全取消后,要在中国市场进行多深的投入?根据原有规定,建立新的独资企业需要配套研发团队,这是否会增加各类技术机密泄露的风险?

目前国内已经出现外资独资的汽车企业:特斯拉是第一家外资独资的新能源汽车车企,四川现代是第一家外资独资的商用车车企。要不要跟进成为了其他外资厂商头疼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改稿解决了这一问题,外资厂商们只需要在国内建立制造厂,无需配套技术开发团队。这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外资厂商的知识产权利益。可以说,这是外资独资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准生证”。

我们不排除这份修改稿征求了外方的意见,甚至可能是外方推动了这份修改稿的出台,但这并不妨碍这份修改稿是更多地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开拓需要外资品牌产品的协助。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主要以运营市场为主,超过80%的新能源车辆用于运营用途,私人汽车市场占比很少。外资品牌的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有利于利用外资品牌的品牌效应,打开私人新能源汽车市场。

中国新能源车企并不惧怕外资品牌。从船夫哥“分分钟造出特斯拉”开始,中国新能源车企们就一直信心满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50%,中国新能源自主品牌占国内市场份额超过80%,这是工信部敢于放开政策限制的底气。

总而言之,《修改稿》的发布,将大力推动纯制造企业的发展与兴旺,有利于推动产能合理重组,促进汽车向模块化设计与制造发展,加快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汽车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中汽协“拍了拍”你:来看看新版“双积分”政策独家解读

前?言

历时近一年、两度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终于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版双积分政策”)。双积分政策作为接棒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重要支持政策,对整个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自2017年9月实施以来,在加速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然而,随着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的形势变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双积分政策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作为双积分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在双积分政策实施过程中和在新版双积分政策征求意见期间,组织行业企业做了大量的政策实施跟踪分析、基础调研,提出来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得到了工信部的高度关注和认可。为此,在工信部发布新政当天,汽车纵横全媒体第一时间独家访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获得了中汽协从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视角给出的官方解读和对未来政策演进趋势的展望。

要·点·速·览

①?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②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

③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措施;

④?新增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

⑤?明确建立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

⑥?传统能源乘用车范畴增加醇醚燃料汽车;

⑦?调整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⑧对2019年和2020年的积分考核预留了调整空间。

在行业发展层面,中汽协始终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应以培育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为方向,以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为底线,在市场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鼓励技术进步的同时,应切实考虑新兴产品市场化发展的循序渐进实际,不宜干扰企业的技术路线选择,不阻碍细分产品市场发展,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需求。

对于此次出台的新版双积分政策,中汽协认为,“新版双积分政策”结合疫情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根据实施经验和行业信息反馈对内容进行了完善和改进,解决了前期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以下是叶盛基从政策出台背景、中汽协的观点以及该政策对汽车行业发展的意义进行的分析和点评,同时对未来政策的发展进行展望。

八大亮点

一、框架设计日臻完善

1.积分结转更加合理。此次修订赋予新能源积分一定条件下50%的结转比例功能,解决了上一版内容中新能源积分有效期较短的难题,同时有助于提升新能源积分的交易价值,保证新能源厂家的积分交易热情,进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此次修订将醇醚燃料类汽车归入传统能源车范畴,产品管理范围更加全面,有利于推动传统车节能减排,同时有助于明确新能源汽车与替代燃料汽车的界限划分,概念理解上更加科学。此外,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有助于推动这类车型技术的普及。

3.关联企业判定更加丰富。此次修订完善了关联企业间的判断条件,结合现状对境内、境外、第三方持股企业的关联企业判定都给予了简单明确的判定条件。此处修订有利于促进积分在各个关联企业间的流动,解决关联企业内部积分需求的难题,推动积分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操作规程优化简洁

1.BEV(纯电动)积分评价更加优化。纯电动车型作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主力车型,其积分评价计算方式吸引了国内汽车行业广泛的关注,并将对全球电动车的发展趋势产生深远的影响。此次修订中,纯电动积分弱化了单车续航里程的权重,转而综合考虑整车续航水平、整车电耗水平、电池能量密度对积分的影响,体现了国家更加注重引导新能源汽车技术全面发展的理性思考,引导汽车行业生产更加符合市场实际需求的新能源汽车,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单车分值的降低,有助于结束新能源行业盲目堆积电池从而延长里程的混乱局面,弱化单车分值作用,引导行业企业更加注重规模化的生产效益,推动新能源行业的产业化进程,以及市场化的培育。

2.明确给予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正积分。PHEV是当前新能源市场唯一实现正增长的车型。修订中直接赋予了PHEV?1.6分的固定积分,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极度繁冗的认证过程,极大减轻了企业认证压力。新版双积分政策结束了PHEV与低续航纯电动车的积分争议,有力地促进PHEV的快速发展。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PHEV发展迅猛,虽然疫情影响仍在持续,但5月份合资企业的PHEV同比增长已经超过了300%,显示了市场对这类车型的强劲需求。

三、调节机制灵活有序

1.2019~2020年考核方式灵活调整。考虑到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实际以及疫情对当前整个汽车产业的影响,新版双积分政策灵活调整了2019~2020年的考核方式,在帮助行业企业渡过困境方面做出了重大努力。不但延长了负积分抵偿期限,而且调整了2020年新能源积分计算比例,允许2021年新能源积分补偿2020年新能源负积分,三管齐下的策略既盘活了当前行业的积分资产,又推动了新能源积分交易的发展,为双积分政策在“十四五”期间的运行打下良好的开端。

2.2021~2023年考核比例有序上升。此举有助于循序渐进地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积分达标,通过温和的手段减少对汽车市场的冲击,有利于与充电基础设施的普及形成有益的结合。同时,该积分比例很好地与2025年4.0L/100km的油耗目标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和传统能源汽车大幅度绿色减排目标的实现,为生态文明社会的实现做出应有贡献。

3.小规模企业要求更加灵活。考虑到小规模企业产量低、资金小、研发弱的实际特点,为降低这类企业负担,结合当前疫情对这类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此次修订版对其达标方式进行了灵活设置,有助于小规模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宜的达标方式。

五方面政策未来发展关注点

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这一新兴产业的成长壮大,还是传统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在实际发展中,都会遇到发展中的新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行业重要政策更是如此,不仅在制定过程需要多方论证和验证、科学决策,同时在实施中更需要及时跟踪、评价效果,更需要不断与时俱进和完善。叶盛基表示,部门已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非常重视对产业政策的跟踪、评估,并做到了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支持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此次新版双积分政策的出台也再次说明,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一直在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并敏锐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例如充分考虑了疫情对行业和企业的冲击,并对国际疫情形势的影响保持跟踪评估。

新版双积分政策在如何引导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还将在实施过程中继续优化完善,为此,我们认为,有如下五个方面值得决策部门、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给予关注。特别是在未来的政策跟踪研究、评估评价中做批评参考:

1.持续研究改进核算方法。新版双积分政策中积分比例是以生产量为计算基础的,此种考核办法可能存在一些隐患或改进空间,不排除有的企业为了满足积分比例要求而盲目生产没有市场的新能源汽车,造成社会成本浪费。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更科学合理的核算基础也将是未来政策进一步优化的方向。

2.继续完善积分结转。未来还将进一步论证明确油耗正负积分、NEV积分的结转比例、结转周期和结转条件,以及与油耗、电耗及成本之间的关系。目前来看,不论是油耗积分还是新能源积分,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技术和资金投入的产物,具有同等价值,为避免传统汽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被区别对待,NEV积分和油耗积分可以考虑享受同等待遇。

3.继续稳定购买预期。未来可以考虑研究设立类似“积分池”的措施,收购部分企业未交易出去的新能源积分,减少积分浪费,解决部分企业的积分购买忧虑。同时,进一步明确积分交易环节适用的税种税率,给企业合法纳税提供依据。

4.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后续或将跟踪评价制度化,实时组织开展行业第三方“双积分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

5.关注低油耗乘用车优惠政策的效果。新版双积分政策文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部分企业认为,新版双积分政策中引入低油耗乘用车概念并逐年给予更多的计算方法优惠,此举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降低新能源汽车产量,也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初衷不协调。为此,建议后续应将密切关注对于该项政策的实际效果。

最后,叶盛基表示,展望未来,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顶层设计,无论是国家、地方还是行业企业,都应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环境,努力创造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能源产品,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实现双积分制度和补贴政策的协调发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快汽车行业管理的改革创新。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等机遇扩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高水平、高质量地融入全球新能源产业体系,为实现汽车强国贡献力量。

“双积分政策”的前世今生

“双积分政策”,即《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是由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五部委局于2017年9月28日发布的。“双积分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双积分政策”发布实施后,工信部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了2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型投放,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与交易,促进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配置效率。

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计销售120.6万辆,其中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双积分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但与此同时,在“双积分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技术标准亟需更新、企业在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方面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工信部于2019年初启动了“双积分政策”修改工作,并于2019年7月9日和9月11日先后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最后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双积分政策”修改稿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于2020年6月22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即“新版双积分政策”)。其中包括新增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调整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传统能源乘用车范畴增加醇醚燃料汽车等多处修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0年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什么

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企业: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企业有比亚迪(002594)、吉利控股(00175.HK)、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北汽蓝谷(600733)、长安汽车(000625)等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2021年前10月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渗透率突破10%

2017-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增长,2020年全年销售量达到136.7万辆,2021年前10月累计销量达到254.2万辆,同比大幅增长134.9%;从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渗透率来看,从2017年的2.8%增长至2020年的5.3%,2021年前10月高达12.2%。

乘用车新能源渗透率稳步增长而商用车呈现波动下降态势

从细分领域来看,客车销售市场的新能源渗透率水平最高,近几年保持在18%以上,而卡车销售市场的新能源渗透率最低,2021年1-10月仅有0.9%;从变化趋势来看,2017-2021年,商用车(包括客车和客车)市场的新能源渗透率呈现波动下降态势,主要是商用车市场的新能源销售受补贴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而乘用车市场的新能源渗透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乘用车细分领域中A00车型新能源渗透率高达99.6%

从乘用车细分市场来看,根据车型大小及排量的不同,乘用车可分为A00级、A0级、A级、B级和C级,2021年1-10月,A00级微型轿车销售市场的新能源渗透率高达99.6%,其次是B级中型轿车的新能源渗透率19%,其余车型均在10%以下。

从乘用车细分市场新能源渗透率变化趋势来看,2017-2021年,A00级、B级和C级乘用车的新能源渗透率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其中A00级乘用车在2021年1-10月趋近于100%,而B级和C级乘用车的新能源渗透率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鼓励“换电”、补贴30万元以内车型 ……详解2020新能源补贴新政

在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8个月下滑后,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出炉。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至2022年新能源补贴细则予以明确。其中,除了明确将补贴时间延至2022年底之外,对于价格在30万元以上车型取消补贴的政策则引起广泛关注。

持续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通知》内容显示,考虑到技术进步以及规模效应等综合因素,决定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具体来看,延续期内将逐步平缓补贴退坡的力度和节奏,原则上在2020-2022年补贴标准将在相对应的前一年基础上分别退坡10%、20%、30%,但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等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在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内,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的车辆,按照2019年对应标准获取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的车辆则按2020年标准补贴。

数据显示,受补贴退坡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自2019年7月开始连续8个月负增长,2019年全年市场更是出现4%的下滑,迎来十年首降。业内普遍认为,在新能源市场整体冷淡的大背景下,明确新能源补贴延长将有利于保持新能源汽车市场稳定发展,市场需求有望得到改善。

而对于设置年度补贴200万辆上限的考虑,四部门在解读时称,参考国际经验,我国从2020年开始设定每年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上限约为200万辆,约占我国年度汽车销售总量的8%,按此规模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益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价比将进一步提升,加上非补贴等政策有效接力,产业可逐步向市场化发展平稳过渡。

国盛证券方面表示,补贴降幅较小,在车型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产业链各环节维持正常年降,车企盈利能力即有显著提升,产业链价格压力亦有所下降,有效降低了原定2020年退出后短期销量大幅波动的风险,产业链盈利增长的稳定性及确定性进一步提升。

3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将不享受补贴

如果说在补贴新政延期是意料之中的话,那“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除外”的规定则成为本次新政的最大亮点。

《通知》指出,为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在技术指标方面将不对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参数做调整,相应改为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的技术门槛。

具体来看,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必须在低于或等于30万元的价格范围内,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则不得低于300公里。而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用“换电模式”的车辆不必受用此规定限制。

政策一出业内普遍认为,国内高端新能源市场将受到冲击。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不再对电池密度等提出要求,而是在产量、价格等方面设置门槛,表明新政更加倾向于已经具有一定优势的车企。

据了解,目前,新势力造车企业小鹏汽车与理想汽车已宣布,设置30万元门槛后,补贴下降的部分企业将自行承担。而同属高端新能源车企的特斯拉将大受影响,对此,一名特斯拉销售人员表明,政策出台后,订购长续航版Model?3的车主预计有可能将多花1.5万元,但具体还需公司的确切消息。

值得关注的是,在限价补贴政策出台的同时,《通知》也为“换电模式”车辆进行了豁免。简而言之,蔚来汽车旗下车型将不受限价牵制,30万元门槛对其来说将不复存在。

对此,蔚来汽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鼓励‘车电’分离,说明该方向得到国家肯定。一方面,换电是一项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换电也能深刻解决目前车主们的里程或补能焦虑。”

燃料电池汽车实行“以奖代补”

除传统新能源汽车外,新政也提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四部门在解读政策时也表明,将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有深耕低碳清洁能源的业内人士表明,此次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更集中了,按照政策,和企业需要拿出实质性行动才能获得补贴,这对于真正做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企业是利好消息。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大连、西安、武汉、郑州、佛山等多个城市都是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的集中地以及领先城市。上述人士认为,政策有望刺激部分城市围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攻关,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除上述利好外,新政也就新能源乘用车基础的续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来看,纯电动车的最低续航里程不低于300公里,而2019年为250公里。其中,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为400公里以下的补贴金额为1.62万元;超过400公里以上为2.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车补贴标准为0.85万元。

至此,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落地,补贴的缓慢退出也再次表明了国家发展新能源的决心。正如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付于武所言,“退坡步伐很平稳,超出我们的想象。在特殊时期,汽车产业面临极大困难情况下,我觉得下决心实属不易,给予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极大的信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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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丨解读2020年5月汽车行业重点政策

重点政策解读

《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5月21日,天津市人民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从放宽汽车限购、新能源、老旧汽车报废、二手车、汽车金融及企业促销展开。其中重点围绕放宽汽车限购来促进汽车消费。

截止目前,北京市限购指标调控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余限购城市都已经确认增加购车指标。根据各限购城市的释放指标统计,2020年共释放26.5万辆燃油车潜在增量。

天津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较低,奖励名额不超过3万辆,对2020年新能源车市增量提升力度有限;而且对比其他限购城市刺激消费力度较低,或只对低价新能源汽车的潜在消费需求有吸引力。

《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

5月27日,《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措施》指出,加快产业链核心环节突破。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面向全球悬赏任务承接团队,重点解决前沿技术工程化和关键零部件研制等瓶颈问题,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亿元。

深圳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发展较全面,综合实力仅次于北京,具备良好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环境;此次投入高额的补贴支持,有助于吸引人才以及企业对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和攻克,促进智能网联的发展。

整车OTA是一台汽车是否具备智能化的关键判断依据之一,总部位于深圳的比亚迪也是OTA方案提供商之一,而且比亚迪在深圳的乘用车销售中位列第一;良好的市场表现和政策环境有利于助推比亚迪整车智能化的落地。

政策简析

《关于实施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5月13日,工信部发布三项关于电动汽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诸多方面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将于2021年正式实施。三项强标的实施,将给消费者安全提供更多保障,更好地指导企业设计制造更为安全可靠的电动汽车。

《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

5月20日,海南省下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车促销临时政策的通知,购买新能源车将获得资金奖励,奖励总量较大,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几乎都能惠及;吉利汽车在当地较受欢迎,此次补贴或更有利于其旗下热门车型的销售。

《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5月25日,昆明市发布了《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昆明市一直在致力于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加快昆明市电动汽车普及。

政策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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